项目概况
(2021年宝安区“十一月的某一天——我们的节日”精品文艺展演活动承办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27、29号华林达公司大楼3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2021ZB-005
项目名称:2021年宝安区“十一月的某一天——我们的节日”精品文艺展演活动承办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 年 7月 13 日至 2021 年7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27、29号华林达公司大楼302
3、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
(1)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相关材料。
(2)代理机构开户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开户名称: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15200052517152
4、 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 年7月23日 10 点 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年7月23日 09:00 至9:50(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27、29号华林达公司大楼302开标室
【请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裕安西路宝安体育馆三楼
联系方式: 吴工0755-27869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27、29号华林达公司大楼302
联系方式: 0755-81773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工
电 话: 0755-81773448
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7年13日